各本科、研究生毕业班: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科境内生每班推荐四名,本科境外生和研究生自主报名,不限制名额。说明:最后我院推荐到学校参评的名额按本科境内生20人,本科境外生1人,研究生4人上报学校。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
3.请于5月27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C5-306郑老师处,同时将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791370893@qq.com。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高职).docx
附件2: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docx
附件3: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高职).xls
附件4: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xlsx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