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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点击:[]

各本科、研究生毕业班: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科境内生每班推荐四名,本科境外生和研究生自主报名,不限制名额。说明:最后我院推荐到学校参评的名额按本科境内生20人,本科境外生1人,研究生4人上报学校。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

3.请于527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C5-306郑老师处,同时将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791370893@qq.com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高职).docx

      附件2: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docx

      附件3: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高职).xls

      附件4:华侨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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