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办法,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华大学〔2013〕42号),现将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杜绝弄虚作假。组织班级同学认真学习《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华大学〔2013〕42号)和学院的相关细则,严格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和步骤,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指导班级同学认真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项目”,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要组织班级学生干部和班主任进行核实、补充;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上进行公示,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阳光服务部)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汇总,并于9月26日18:00之前(班长支书例会结束之后)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纸质版材料(按照《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2015—2016学年)》+个人《附件1: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16-2017学年)》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说明)送交至C5-304。同时发送电子版《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2015—2016学年)》至邮箱168761341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docx
附件2: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15-2016学年).doc
附件3: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2015—2016学年).xls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