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优秀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二十九届(2016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下旬评选2016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产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我院名额3个。各班级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组织推评候选人,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贤銮福利基金会推荐。
5.请于9月18日上午12:00之前将推荐的优秀贫困学生填写的《华侨大学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送学院办公室C5-303唐玲玲老师处。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doc
附件2:推荐名额控制数.docx
附件3: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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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