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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3点击:[]

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务〔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奖励标准

校级(境内、境外)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500元/学年、二等奖2000元/学年。

二、评选条件

1.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①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②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⑤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⑥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⑦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⑧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⑨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2.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2)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3)当学年参加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赛事。

要点说明

1.根据学校下发的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学院可推荐校级奖学金名额为境内生70人、境外生3人。

2.依据《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校一、二等奖学金名额按班级平分,如有剩余,则分配给人数较多的班级。综合考虑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班级人数及当学年班级平均绩点高低,各班级校级(境内生)奖学金名额如下:

2022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1班和2023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1班各有1个一等、2个二等名额,其余班级各有1个一等、1个二等名额。即校级(境内生)奖学金名额分为34个校级一等奖学金名额和36个校级二等奖学金名额。

3.校级奖学金境外生的3个名额,符合申请条件的境外生均可申请,由学院组织评审,奖项不占用班级分配到的奖金数额。

4.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除社会捐赠奖学金外的同类型奖学金不可兼得。

5.在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本科学生奖学金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的综合指标值择优进行评选(综合指标值= 绩点×20×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同等情况下,按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6.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其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7.其余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讨论后决定。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校级奖学金必须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及评审请申请校级(境内生、境外生)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18日下午17:30前完成线上系统申请

2.申请校级(境内生)奖学金的电子版材料(申请条件要求的当学年参加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赛事的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11月18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邮箱:linnn_66@qq.com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另行通知。

3.申请校级(境外生)奖学金的电子版材料(申请条件要求的当学年参加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赛事的佐证材料)申请个人11月18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邮箱:linnn_66@qq.com;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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