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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点击:[]

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

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年度评审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附件1)、指标数和评审要求(附件2)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条件

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3),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3-2024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四、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2.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3.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4.院级奖学金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规定。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所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见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

2.学院评审:学院(研究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各学院(研究院)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

六、相关申请时间及要求

1.厦门警备区助学金

线上系统申请: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11月13日下午17:30

纸质材料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学生成绩单、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3日下午17:30,提交至学院C5-304。

2.其他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翁俊民奖学金、黄奕聪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

线上系统申请: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11月16日晚上22:00

纸质材料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其他所需材料见附件2的“申请要求及材料”要求,提交截止时间11月17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至学院C5-304。

3.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见附件4),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发送至3014024493@qq.com,照片提交截止时间同上。

4.本次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时间非常紧张,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务必注意截止时间,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

1.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

2.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

3.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4.相关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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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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