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三十一届(2018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在综合考虑参评者入学以来的成绩、家庭情况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推荐钱佳敏、魏琳、文春春三位同学参评华侨大学2018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对以上人选若有异议,请于10月10日前向学院团委反馈,电话:0592-6162691。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8年10月8日
上一篇:关于报送2019年上半年学生解除处分申请材料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7-2018学年“承志•尚学”优良学风班级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