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5年8月修订)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5-2016学年校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一)个人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集体荣誉称号
华侨大学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境内):符合条件的班级至多推荐2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3.三好学生(境外):符合条件的班级至多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4.优秀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三委一社共推荐3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5.优秀境外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
(二)集体荣誉称号
校级先进班级: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进行,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奖励1500元/班。
三、评选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
1.校级三好学生: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不含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厦航奖学金);②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境外生前2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上述基础上,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或学科竞赛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境外学生干部):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境外生50%);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④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学院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学年考核优秀;⑥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⑦当学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二)学生团体奖励
先进班级:各班级按照《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的相关材料。
四、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擅自放宽。
2.各项个人荣誉称号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名额控制数以班级为单位申请,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最后推荐人选。
3.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5-2016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建议其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以上所有个人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0月27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947767670@qq.com。
5.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学年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6.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校奖学金兼得。各类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15年版《学生手册》、《境外学生手册》。
附件:附件.rar
1.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2.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3.华侨大学先进班级审批表
4.华侨大学先进班级报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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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6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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