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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4点击:[]

 

土木〔2012〕109号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2年8月修订)、《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1年11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1-2012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1.院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6%。

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包括院级);②当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0%(境外生3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2.院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2名,三委一社共推荐5名。

①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⑥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学年考核优良;⑦一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三、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

2.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1-2012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以上荣誉称号评选材料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2月7日上午11:00前,提交地点为C5—304周老师处,逾期不候(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729969265@qq.com

4.班级学生总数为2011-2012学年班级在读境内学生人数(不含休学、退学、转出学生,含转入满一学期的学生)。

5.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6.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除优秀学生标兵以外)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7.特别说明:根据2012学生手册166页《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试行),学生干部指(干部身份认定需是2011-2012学年):

(1)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校研究生会及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校学生监事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各部委员、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班委、团支委干部;

(2)校艺术团队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及各团队正副队长;校学生团体正副会长(社长);校学生广播电台正副台长、校联防大队正副队长、班主任助理等非勤工助学岗位干部;

(3)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楼栋党支部委员)、自律会委员(含楼栋自律会会长)、监委会委员。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doc

附件2: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推荐汇总表(2011-2012学年).xls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2年12月3日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2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