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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本科学生校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1点击:[]

 

土木〔2013〕76号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2年8月修订)、《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2010年8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2-2013学年校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一)个人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集体荣誉称号

华侨大学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称号

1.优秀学生标兵:学院推荐1名(从院级标兵中产生),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

2.三好学生(境内):符合条件的班级至多推荐2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3.三好学生(境外):符合条件的班级至多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4.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1名,三委一社推荐3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5.优秀境外学生干部:符合条件的班级各推荐1名,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

(二)集体荣誉称号

校级先进班级: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进行,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奖励800元/班。

三、评选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

1.校优秀学生标兵: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当学年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等级相当的荣誉称号;②学习成绩特别优异;③科技活动成果显著;④社会工作及实践表现突出;⑤文体活动表现优异;⑥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事迹。

2.校级三好学生: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不含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②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境外生2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④在上述基础上,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境外学生干部):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境外生50%);③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④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学院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学年考核优秀;⑥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⑦一年内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二)学生团体奖励

先进班级:各班级按照《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的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的相关材料。(班级当学年有违纪受处分的不能参评)

四、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擅自放宽。

2.各项个人荣誉称号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名额控制数以班级为单位申请,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最后推荐人选。

3.在符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4.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2-2013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建议其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5.以上所有个人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及汇总表(除优秀学生标兵)纸质版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0月28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4周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729969265@qq.com

6.班级学生总数为2012-2013学年班级在读境内学生人数(不含休学、退学、转出学生,含转入满一学期的学生)。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学年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8.各类荣誉称号(除优秀学生标兵)不可兼得,但可与校奖学金兼得。各类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请参看2013年版《学生手册》、《境外学生手册》。

 

附件:

1.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doc

2.附件2: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xls

3.附件3:华侨大学先进班级审批表.doc

4.附件4:华侨大学先进班级报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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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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