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规范管理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激励获资助的境外学生努力学习,根据《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下称《管理办法》)规定,拟于5月份复核2014-2015学年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审核通过者,下一学年继续享有原获准的奖助学金;审核未通过者,减半或取消其原获准的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已获奖学金学生的复核: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013-2014学年已获得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附后)进行复核。
2.新申请学生的审核:对于未获得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境外生,凡一年级申请者学习绩点在3.0以上,其他年级入学累计学习绩点在3.2以上(理工科类境外生学习绩点在3.0以上),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学生活动,社区表现分合格者,可申请本年度的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获准资格为一年。
二、时间与程序
1.申请时间:
5月26日-6月5日。凡未按时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需复核信息的同学,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复核,并于6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9999js金沙老品牌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29969265@qq.com。
2.审核程序:
申请人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审核标准,填写“华侨大学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审核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到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外国留学生管理科,评选结果经公示后于六月公布。
境外生专项复核材料(通知附件).rar
9999js金沙老品牌团委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