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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发2014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点击:[]

 

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香港学生的教育培养,帮助经济暂时困难的香港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在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的捐资支持下,决定于6月份评发2014年度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发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时间及评选程序

  1.申请时间:5月21日-5月25日。凡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各班级在开展评发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在5月26上午11:00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29969265@qq.com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经学院复核、排序后送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科汇总审核,评发结果经公示后于6月份公布。

  3.学生需分别提供入学以来总成绩单,要求入学平均绩点不低于2.3,评选时主要参考近两个学期的平均成绩。

 

附件:1.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2.华侨大学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