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更多的香港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拟于10月-11月份评选2013-2014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形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申请表(土木学院只有1个优秀学生奖名额),并报学院综合评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依据《华侨大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等额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班级做好香港学生的申请工作并严格把关,于10月29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送至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工作邮箱(2092038033@qq.com)。
附件:1.2013—2014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2013—2014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