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黄奕聪奖学金”学校指南》,拟于11月份评选2014年度黄奕聪奖学金。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院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每人3000元人民币。奖学金全部由黄奕聪慈善基金会提供。
二、推荐、评选范围
在学业和社会实践方面表现优秀,并且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同等条件下,大三、大四学生可优先考虑。特别是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学生,尤其是印尼学生。
三、推荐、评选条件
1.学业与社会工作
(1)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 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4)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
(5)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 10%,或在担任干部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以优先考虑。
2.公益表现
(1)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
(3)至少有一年以上切身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
(4)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或有公益项目、活动的组织经验,并表现突出的,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
3.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社区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4.同一年度已获得其他企业或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作为优先考虑。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各班级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1名,无符合条件者也可以不推荐。
3.报送材料包括《2014年度“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华侨大学2014年“黄奕聪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2),同时根据《“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附件3)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按基金会评选要求,请不要在申请材料中过多描述思想政治表现、或强调家庭贫困等因素。请在学生申请时注意指导,以免影响评审。
5.请于2014年11月17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申请材料、相关证明(各一式两份)送至团委C5-304宋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076464618@qq.com,以便进行汇总上报。
附件:黄奕聪奖学金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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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