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4年8月修订)、《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1年11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4-2015学年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1.院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6%(四舍五入)。
①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包括院级);②当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0%(境外生30%);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④三好学生推荐按年级专业绩点排名,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2.院优秀学生干部:各班推荐2名,三委一社共推荐5名。
①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⑥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学年考核优良;⑦当学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3.院级先进班级:参照校级先进班级评选办法,结合本学院评选要求和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实事求是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并提供工作总结和参评的相关材料。院级先进班级由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奖励1000元/班。
三、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
2.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4-2015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以上荣誉称号评选材料提交的时间截止到11月12日下午17:00前,提交地点为C5-306宋老师处(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1632681941@qq.com。
4.班级学生总数为2014-2015学年班级在读学生人数(不含休学、退学、转出学生,含转入满一学期的学生)。
5.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6.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7.特别说明:学生干部指(干部身份认定需是2014-2015学年):
(1)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校研究生会及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校学生监事委员会委员;学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各部委员、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班委、团支委干部、党建联络员。
(2)校艺术团队各部干事(含干事)以上干部及各团队正副队长;校学生团体正副会长(社长);校学生广播电台正副台长、校联防大队正副队长、班主任助理等非勤工助学岗位干部;
(3)学生党支部委员(含楼栋党支部委员)、自律会委员(含楼栋自律会会长)、监委会委员。
附件:附件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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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