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和学校相关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
二、本科生
如有异议,请于10月24日20:00前向学院学工办反馈,电话:0592-6162691,1895921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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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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