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17〕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8-2019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先进班级、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详见文件《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土木〔2017〕23号)。
三、几点说明
1.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能自行放宽条件。
2. 本学期初转至我院的学生,如符合2018-2019学年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3. 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7于10月21日(周一)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7835446@qq.com,纸质版提交至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附件4、附件5、附件7于10月28日(周一)12:00之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7835446@qq.com,纸质版提交至C5-304(纸质汇总表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并由班主任签字);上述材料中附件7无需提交电子版。
4. 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部门考核结果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增补。
5. 先进班级评选文件见附件。
6. 各类校级、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可与奖学金兼得。
附件1:校级-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附件2:校级-团委学生会等工作部门-华侨大学本科(高职)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附件3:校级(境外生)-华侨大学本科(高职)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附件4:院级-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附件5:院级-院团委学生会-华侨大学本科(高职)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附件6:18-19学年校院级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附件7:荣誉称号审批表
9999js金沙老品牌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