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5〕35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单列3个推免生名额,优先推荐在“挑战杯”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符合推免资格条件的学生,如推荐未满的名额,将从综合或单项全国(全省)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取得优异成绩、符合推免资格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增补选拔。
此次推免名额将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也不设置留校限额,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类别及其他招生单位。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应严肃对待推免承诺,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及教育。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艺术、体育类学生可适当放宽。
7、获得“挑战杯”赛事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创青春”赛事全国铜奖及以上或省级银奖以上者;或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8、在竞赛获奖情况、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1)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专利、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2)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二、推荐程序
1、广泛宣传、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着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科研潜质进行考核,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校团委将会商研究生院确认最终候选人名单,并报学校审定。
三、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2092038033@qq.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5〕35号)执行。
附件1—2.rar:
1、华侨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2、华侨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科创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