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倡导创新创业精神,积极创建优良学风,学校将开展寻访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活动,以树立创新创业励志典型,展示我校青年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良好风采。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全校全日制在读且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品行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4.积极参与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或创业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评选10名“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每人奖励由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团省委希望办)、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提供的助学金5000元。晋江众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参观考察一些文创基地,并对有意向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揽子孵化服务。
三、评选步骤
(一)报名推荐阶段(3月29日-4月8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向本院团委提交“寻访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表”电子报名表(附件1)和附件材料(包括个人事迹、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媒体宣传截图等)。
2.各团委对本院参评同学资料进行核实后向学校推荐,每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4月5日前将纸质版个人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同时以“**学院**同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评选事迹材料为标题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092038033@qq.com。
(二)评选阶段(4月中下旬)
1.4月中旬,校团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团民主评出10名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候选人。
2. 4月下旬,校团委将在官方微信、微博#华侨大学2016创新创业励志之星#话题下进行评选名单公示。为引导学生向先进学习并接受学院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各相关学院团委需在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推送本次评审出来的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候选人励志事迹。
(三)展示推广阶段(5月)
学校将通过网页、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华大青年报》等媒体对10位“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全校营造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引领学风的学习氛围。
附件:
1. 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表
2. 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汇总表
附件1:
2016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励志之星”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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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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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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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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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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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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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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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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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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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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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经历及典型事迹要点简述(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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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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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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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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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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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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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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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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