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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7点击:[]

为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港澳台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2022级新生及全日制华侨研究生不参与本次评审。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申请者须填写《学风承诺书》。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奖项和等级,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往来内地通行证、在港澳台的身份证均需要)2021-2022学年学生成绩单、获奖证明学风承诺书等佐证材料一份(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参评年级不包含2022级学生全日制华侨研究生

2、本科生推荐顺序参考《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绩点与综测成绩的综合加权分数进行排序。研究生推荐顺序参考《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4、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101012:00前按表格中所需的材料纸质版上交至C5-303王百公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年级+姓名”发送至邮箱395030639@qq.com。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


纸质版

电子版

附件5

附件7

附件8

附件10

×

附件13(仅研究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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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各类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等)

×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


纸质版

电子版

附件6

附件7

附件9

附件10

×

附件13(仅研究生填写)

×

佐证材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各类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等)

×

  附件:

  1-4.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6.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7.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8.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9.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10.学风承诺书

  1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2.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排序评审表

  14.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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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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