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国际学院文件
国际〔2017〕23号
关于实施华侨大学2018年《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DMP双硕士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是(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CEAIE)、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AASCU)共同合作与管理的新型中美高等教育双向交流与合作项目,项目旨在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国际复合型人才。2016年6月,《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列入第七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成果清单,项目定位为“设计实施新的引领示范性项目”和“继续实施好中美教育交流的重要合作项目”。
我校于2010年12月正式加入项目,目前已有7届共计241名学生通过该项目赴美留学。为了加强DMP双硕士项目在我校的品牌影响,让更多的研究生了解并参与该项目,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17年起将DMP项目单列招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模式
按照1+1+1模式联合培养,选拔我校硕士一年级研究生,经所在学院、导师同意,到参加该项目的美方大学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2-3个学期课程,然后返回我校完成毕业论文。双方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互认学分,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在三年内同时获得我校和美方大学两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
二、项目费用
1.在美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按美方合作大学相关规定标准执行。项目学生比全部在美国学习的留学方式可以节省50%以上的费用。为了支持《中美人才培养计划》DMP双硕士项目的开展,参加2018年招生的美方大学全部给项目学生提供数额不等的奖学金(具体金额请参考附件1招生简章)。一年学费、生活费和一学期英语学习费,约16,500-35,000美元(不同学校费用不同),以上所列的是美方大学每学年的主要费用,不包括书本费、试验费和其他杂费,各美方大学具体费用情况,请参考附件1招生简章中各美方大学简介。
2.项目学生可申请将宿舍床位退还学校,则不需缴纳在美留学期间的我校住宿费。从美方返回我校后再重新申请宿舍床位。
三、报名条件
1.硕士一年级研究生。本科所有课程及研究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75分以上。
2.学生在申请时不需要提供托福或雅思成绩,但学生到达美方大学以后上专业课有英语要求,部分专业还需要根据要求达到GRE或GMAT要求,具体要求请查看美方大学官方网站。没有达到英语要求的学生需参加美方大学的英语补习课程。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及适应能力。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有良好的经济能力,愿意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特点及优势
1.政策优势:列入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成果清单。
2.双学位优势: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DMP双硕士项目可用三年时间,同时获得中美两国大学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所获得的文凭和学位均为中美两国政府及国际承认。
3.录取便捷: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DMP双硕士项目的合格学生,无需提供托福成绩即可申请,取得美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和美国签证。
4.签证优势:项目学生统一办理签证,近5年来申请学生赴美签证率始终保持在98.5%以上。
5.保障优势:《中美人才培养计划》DMP双硕士项目由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美国州立大学与学院协会主办和全程监管,同时所有中美项目院校均配备协调员老师对项目学生进行全程管理。
五、项目申请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DMP双硕士项目申请包括3个阶段:
1.校内报名阶段
截止日期: 2017年12月15日。请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完整以下申请材料后签名盖章,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9室)。
(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2)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2.网上申请阶段
截止日期: 2017年12月15日。请申请学生在报名网站地址:www.cciee121.com上,点击“学生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提交、打印、盖章,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打印时自动生成中方大学申请表,下载填写美方大学申请表(手写或电脑填写),学生须逐项填写完整后签字。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18年中方大学申请表(报名网站自动生成)。
(2)美方大学申请表(报名网站上下载,如申请两所美方大学,则需要填写两份美方大学申请表)。
3.美方大学申请材料准备阶段
截止日期:2018年3月2日。请申请学生按照华侨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2018年研究生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于截止日期前将全部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将汇总项目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各美方大学。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邹老师
电话:0595-22699233,0595-22692933
传真:0595-22699139
地址: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9室
附件: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18年招生简章
2.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3. 华侨大学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
4. 华侨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2018年研究生申报材料清单
国 际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2017年11月10日
抄送:校领导,校长助理,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处,校团委,财务处,招生处 |
华侨大学国际学院 2017年1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