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2024届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规定学制期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获得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研究咨询报告)均可申报优秀学术成果奖励。
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延毕学生)毕业一年内(以准予毕业决定发文时间起算,下同)获得的学术成果均可申报。毕业后一年及以上确认的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确认的学术成果不予参评。
优秀学术论文、优秀专利、优秀研究咨询报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第一作者(共同一作只认排名第一)。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7月1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备注 |
申请表-附件1 | 纸质版、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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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附件2 | 纸质版、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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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登记表-附件3 | 纸质版、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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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佐证材料 | 纸质版、电子版 | ①优秀学术论文需有华侨大学图书馆出具、加盖公章的检索证明(SCI收录须有WOS号,见刊时间以出版时间为准,提前访问日期、online日期不作为见刊时间) ②期刊分区表(加盖图书馆公章) ③优秀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④优秀研究咨询报告需提交采纳证明 ⑤期刊封面、目录 |
优秀成果简介-附件4 | 纸质版、电子版 | 只有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文科一类B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需提供。 |
对下列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完整的成果,学院初审不通过:
(1)申请者为非毕业生的学术成果;
(2)往届毕业生已获同一奖励的学术成果;
(3)未达到奖励要求水平的学术成果;
(4)不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的学术成果;
(5)无法在6月30日前提供足够佐证材料的学术成果。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优秀学术成果申报-姓名”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080929814@qq.com。
所有纸质版材料请用回形针或夹子整理好,统一提交学院C5-303王百公老师处。若因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无法通过审核的,由申报学生自行负责。另请所有同学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7日